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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成家論

昨天有位同學問我日文有沒有多元成家這個詞,

我很確定的回答沒有(當然有去跟日本老師求證啦!呼……還好沒說錯)

[多元成家]這個話題去年倒是沸沸揚揚,原本我是無感的。

但是經過今年的風風雨雨,我重新思考這個問題的存在性。

其實在準備社會學考試時,曾經讀到一段:

在社會中,所謂不道德的行為,係指與性有關的行為所引起的道德情緒,算是最為強烈的道德指標。大凡衝動愈強,禁止愈烈;沒有衝動,無需禁制。

禁止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法律規範,因為大部份的人還是依賴法律做為保護的力量。但是基本上,法律以懲罰為阻嚇,缺罰對道德的歸屬與信念。

目前法律只保障合法夫妻(同性戀婚姻還未被認可),同居的問題(包括交往中有沒有被保護的權利),婚外戀的問題。可以看到除了結婚有被保障以外,其他一切皆自由心證(一點保障也沒有)。

我常在想,沒有法律約束傷害人就沒錯嗎?有法律保護的婚姻就萬無一失了嗎?

依照統計家庭功能的變遷(社會研究調查)

1、性愛功能已急遽降低:現在婚前性行為及婚外性行為已逐年增高,能否認各國性觀念開放的現象。

2、保護功能已減弱:傳統社會是老夫老妻互相扶持照顧彼此,現在醫療發達功能皆被社工人員及醫護人員所取代。

如果時代變化下社會問題已改變,禁止就不會發生嗎?

旣然時代已改變,律法也應該更進化不是嗎?

不會因為法律只保障合法婚姻,就沒有小王小三的存在,更只是讓出外覓食者吃乾抹盡然後外面的對象一換再換也不覺有錯反正沒責任嘛(反正老公(婆)沒發現就是正當化),反正壞事地下化光天化日之下還是君子一枚。這就是我們所想要的結果嗎?我們什麼時候甘於活在假象裡,還是更自私的認為反正他們只是出去玩玩總會回家的。

我最近聽到最不悅耳的話:

我們已婚者本來就是出來玩玩放鬆心情的是外面的人太當真。(人妻說的呦)

我說,難道不用替自己行為負責嗎?回:婚姻才需要負責任。

以上這些人表面上還是好先生好太太,不禁感嘆社會怎麼了。(個案)

相較之下

前陣子聽過一個老爺爺說,在我們那個年代喜歡就娶回家做細姨了,哪像現在人劈腿不負責任。……老爺爺說的很好,這真的是不負責任的現象。雖然我們自己不要被騙就好,但是這難道不是社會亂原的起因之一嗎?

 何謂責任?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目的是什麼?遇到問題如何圓滿解決。(這才是人跟動物最大的不同,有思考能力和解決能力)

再說同性戀者,都比上述那種外食者更坦率得面對自己的感情。明明比一般人更懂得拿捏與另一伴的相處之道也互相扶持卻沒能享有一般人的權利。只因為一般人覺得他們心理不健全,我甚至覺得他們還比較有愛心不自私。如果一般異性戀才算正常,那最近幾年的情殺案件是怎麼發生的。

再者如果擔心同性戀會教壞下一代,試問近幾年社會問題的製造者是同性戀養出來的嗎?

最主要的是,他們要結婚關我們什麼事憑什麼阻撓同性戀者追求幸福的自由呢?

 

有一部電影就是在探討同性戀組成家庭的議題,是真實故事改編的,就是一部多元家庭的探討影片:《愛回來

 

電影大綱

愛回來》的故事線其實很簡單的,就是一位男同志的鄰居是毒蟲媽媽,有個唐氏症男孩,媽媽坐牢之後,男同志想和男朋友一起扶養這個男孩的過程。不過《愛回來》的過程不會悶,一方面片子不算長,二方面片中也有一些搞笑的地方,三方面艾倫康明〔Alan Cumming〕真的演得很棒。

愛回來》沒有什麼做作的地方,和小男孩的相處也很單純,很平凡,帶他上學,陪他作功課,用床邊故事哄他上床…很普通對嗎?可是…這樣子的普通就是一種幸福了,有多少孩子並沒有這樣的父母?更何況是個智障的孩子。《愛回來》並沒有說把這對同志父母塑造得有多了不起,它對點很簡單,就是他們「在乎」這個男孩,而對這個男孩而言,這就是多麼難得,家的作用就是可以有這樣簡單的溫暖。

  

我平常完全不看同志電影的,但這部片的議題還牽涉到領養小孩這件事,

讓人有思考這個議題的空間。

 
 
 

《愛回來》MV【我們會獲得解放】(I Shall Be Released)這首歌是由男主角艾倫康明,在片中所扮演的同志歌唱表演者魯迪所唱,這首歌是由民謠之父─巴布狄倫在1967年創作的經典抗議名曲,動人的歌聲配上鏗鏘有力的歌詞,簡直讓網友的淚腺都無法招架,感動不已。歌詞「總有一天,總有一天,我將會獲得解放。」搭配上電影中的片段,更讓同志族群朋友,特別感動與唱出心聲。 

艾倫康明也表示:「我終於要錄這首歌時是在拍攝的尾聲,那時我已經能感同身受魯迪的想法,我就試著把那情緒注入我的演唱。在最後一幕,當魯迪看著保羅唱出:『我發誓,我的愛,我們會獲得解放。』那一刻好美。這首歌對這個故事和這部電影都加分許多,真的很棒。」 
 
後記:

多元成家法案之所以引起社會這麼大的反彈,是因為它踩到社會非常多的痛腳,包括: 同性戀要和異性戀一樣平起平坐,而不是被「包容」;而伴侶制度踩到的痛腳是人們過去將親密生活交給國家「保護/管控」的依賴。伴侶制度的設計,讓國家不再高度介入人們的親密關係,而是把性忠貞、財產安排、遺產安排、居住安排等權利交還給人民作主,而且不再用嚴苛的離婚限制把兩個人硬綁在關係中。

這樣的設計大大挑戰了人們對關係的不安全感與對自由民主的恐懼。

我們可以看到,有的男女朋友交往長達八年、十年,分手雖然很難過,卻不會認為是人生一個失敗的汙點,但是離婚卻會,很多人把離婚視為嚴重的失敗,甚至想離婚也不敢離婚。

反對派會不斷重複說,婚姻是神聖的關係,要委託終身,是一輩子的事情,不能輕易脫離和結束。在東方傳統中,我們比較不談關係品質,談的是家庭利益,夫妻關係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男生要有男生的責任,女生有女生的樣子,這樣互補之下才能建構起家庭,

對上一代的人而言,維繫家庭不可能單純是兩個人的關係,雙方一定有地位上的分別,相當於主從關係,就像「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就算是很有成就的女性,在進入家庭時,所被要求的也是要學習尊重夫家之類的。結婚後,女人該是什麼樣子,都受到很多要求跟約束,就因為這牽涉到兩個家族的問題。

希望伴侶制的推出,可以促使社會思考與看見,兩個平等、有主見的個人也是可以創造與經營有品質的家庭生活,不見得一定要有一方委曲求全。

 
*重要的是本來就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和選擇承擔後果,跟有沒有婚姻制度根本沒關。
不是草案本身有什麼問題?而是逃避這樣的社會狀況卻不去正視它是一個新的趨勢和問題,那要怎麼解決多元化的狀況,欲蓋彌張不是適得其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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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かえ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