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的重要

強調培養誠信的重要並不是因為個人在追求道德的崇高標準。而是在探討我們對自己的主觀標準你能實踐到什麼成度。

《羅傑同異詞辭典》把誠信定義為「完全整體的狀態」,誠信不是關於絕對的真理(例如:殺人是不對的),而是相對的真理(例如:我想當好人,那麼我就要對別人釋放善意)。

而缺乏誠信的人不能意味他就是壞人,只能說明這個人不一致,而不一致的人行為能量就會被縮減。

當你覺得該採取行動時卻不行動,或者你的行為跟你的想法和價值觀是矛盾的,那麼你的整體感和幸福感往往會流失。比如,抽煙是對身體有害的行為,但有些人繼沉迷在明知對自己身體有害的事物十,就會覺得是在辜負自己,他們的自我是不一致的,因此他們就會處在軟若的狀態。

這就是我們看到有些軟弱的人,明明想改變卻用行為逃避,如此矛盾的人內心一定是不快樂的因為現狀並不符合他的期待。不僅自己活在不滿裡甚至讓相信他的人感到失望。

誠信最基本的衡量標準,就是能否信守承諾,這是因為語言是強大的創造力量。如果我們說一套做一套,說出並非我們真正意思的事物,或持續打破對自己和對他人的承諾,就會削弱我們的能力,無法創造我們想要創造的人生。這種給宇宙的混合訊息,套用現在最流行的吸引力法則來說是行不通的。比如:「上帝,請嚴肅對待我,但不用太認真」「上帝請祢給我我想要的,不過由祢來努力弄清楚我究竟要什麼。」

造成不守信用的主要原因是我們不想為自己的力量、行為負責。要讓我們承認我們的力量和優勢往往比承認我們的缺點和失敗要來得難。我們許多人相信,當我們軟弱無能時,就不需要為我們的人生負責。而我們欣然得卸下了責任,這是很高的待價,因為我們把主導權給別人,但很多人還是這麼做。或者我定義人就是弱者並藉以逃避責任只淡淡的說了一句:「我也只是普通人啊!

如果我們希望成為一個有誠信的人,我首先透過建內心的一致,使你能堅實你的內心,無論面對什麼失望都要屹立不搖,根除內心的分裂,即為詹姆士博士說的「內心統一」的方法。

 

 

對騙子的懲罰就是,即使他說實話,也沒有人會聽。――《猶太法典塔木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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